(一)103 學年參與「教育部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」(以下簡稱「教專計畫」)之教師。 (二)其他有意願參加者,鼓勵參加。 (三)103 學年未參與「教專計畫」之學校中,已完成初階評鑑人員認證之教師仍可參加。 三、甄選階段:徵選分初審、複審和決審三階段進行: (一)初審:由各學校辦理。 (二)複審:由嘉義縣梅山國小辦理。 (三)決審:由教育部委託臺北市立大學辦理。 四、收件截止日期 104 年 8 月 14 日,收件地點:梅山國小姚佩靜老師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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