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本縣環境保護局 105 年 12 月 20 日嘉環空字第 1050033337 號函辦理。
二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 105 年 12 月 1 日起實施空氣品質指標(AQI),主要是參考美國空氣品質指標,整合過去空氣污染指標(Pollutant Standards Index, PSI)及細懸浮微粒(PM2.5)指標(以下簡稱 PM2.5 指標)雙指標,酌予調整為適用我國的單一指標「空氣品質指標(AQI)」,以解決過去空氣品質雙指標及雙顏色造成民眾解讀之困擾。
三、空氣品質指標(AQI)涵蓋之空氣污染物包括臭氧(O3)、細懸浮微粒(PM2.5)、懸浮微粒(PM10)、一氧化碳(CO)、二氧化硫(SO2)、二氧化氮(N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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