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100 年 08 月 15 日 發文字號:府人福字第 1000143261 號
主旨:教育部函以,有關配合國中小課稅配套方案,國民中小學 及幼稚園導師費,自 101 年 1 月 1 日起,由月支新臺幣 2,000 元調整為 3,000 元,並以實際擔任導師工作之專任教師為 限,轉請 查照。 說明:依據教育部 100 年 8 月 9 日臺人(三)字第 1000135396 號函辦 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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