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轉知「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國民中小學學生獎 學金作業要點」,業經該會於 100 年 9 月 29 日以客會文字第 1000013905 號令修正發布,請 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民政處 100 年 10 月 3 日府民業字第 1000170370 號函 辦理。 二、旨揭要點修正內容如附件。亦可至該會網站(http://www. hakka.gov.tw)/關於客委會/主動公開資訊/法規及行政規 則/行政規則/客語推廣類/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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