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100 年 10 月 18 日 發文字號:府教學字第 1000176184 號
主旨:各項公職人員競選活動期間,請貴校確實遵照教育基本法 第 6 條揭櫫之教育中立原則,加強維護選舉期間校園學習 環境安寧,詳如教育部函釋,請 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 100 年 10 月 6 日臺人(二)字第 1000179520 號函辦 理。 二、檢附上開函文影本乙份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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