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slider image 401
  • slider image 402
  • slider image 403
  • slider image 404
  • slider image 405
  • slider image 406
:::
公文轉達 鄧宇珍 - 教務組 | 2011-11-18 | 點閱數: 1157

主旨:轉知教育部「100 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通過 100 年
度英檢報名費」之申請期限延長乙案,詳如說明,請 查
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100 年 11 月 3 日臺國(二)字第 1000199779 號函辦
理。
二、貴屬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於 99 年 9 月 30
日至本(100)年 9 月 20 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「筆試及口試」
,並達到 CEF 架構之 B2 級者,得補助報名費。為妥善運用相
關經費,俾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之專業素養,本案申
請期限延長至本年 12 月 31 日,請積極鼓勵 貴校英語教師
踴躍參加英語檢測。亦請通知本年度缺少口試成績而不予
補助之老師,倘於期限內通過口試檢測,仍可再申請補助

三、請於本年 12 月 31 日前將報考單據、對照表及成績通知單等
資料影印 2 份報府辦理申請。
四、為配合年度預算之支用期程,明(101)年度之相關經費將
不再支用於補助本年度通過英語檢測報名費之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