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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轉達 鄧宇珍 - 教務組 | 2012-05-03 | 點閱數: 967

主旨:檢送本府 101 年度廉政書法比賽實施計畫乙案,詳如說明
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為宣揚廉政理念,澄清吏治,並推廣書法風氣,充實藝術
涵養,本府將舉辦「101 年度廉政書法比賽」,同時研擬
相關計畫(如附件),期藉由辦理本次活動,將我國國粹
與廉政法治觀念相結合,奠定民主社會公民教育之良好基
礎。
二、旨揭活動辦理方式如下:
(一)承辦單位:嘉義縣水上國中。
(二)比賽方式:分初賽(郵寄參加)與決賽(現場書寫)兩
階段。
(三)參加資格:本縣國小(中年級與高年級組)、國中與高
中職學生共計四組。
(四)初賽方式:
1、書寫內容:以反貪倡廉為範圍,自由選句,字體以傳
統書法書寫,須加落款,不用裱褙,作品背後右下角
須浮貼報名表(如附件)。
2、收件日期: 101 年 4 月 30 日起至 101 年 05 月 10 日止,以
郵戳為憑,逾時恕不受理。
3、收件地點:請逕送或郵寄至下列地址,郵寄信封請註
明「嘉義縣宣揚廉政書法比賽作品」60848 嘉義縣水
上鄉水上村進學街 45 號 水上國中 沈燕誠校長 收。
4、初賽成績於 101 年 05 月 20 日公告於縣網首頁(www.cyc.
edu.tw),各組依報名人數擇優(20~30 人)參加決賽(
得視參加人數,適當調整)。
(五)決賽方式:
1、比賽地點:水上國中學生活動中心(嘉義縣水上鄉水
上村進學街 45 號)。
2、比賽時間: 101 年 05 月 30 日(星期三),下午 13 : 30 至 1
4 : 30 比賽。
3、比賽內容:由主辦單位現場指定,比賽用紙由主辦單
位提供(每人限一張),請自備書寫用具。
(六)頒獎時間:於當日現場比賽完畢評審完成後即刻進行頒
獎。
三、請承辦單位於活動期間依工作執掌分配表(如附件)內容
核予辦理活動之工作人員執行公差之時數,俾利比賽之順
利進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