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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轉達 教導處 - 行政公告 | 2012-05-07 | 點閱數: 858

主旨:檢送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通過 101 年度英檢報
名費統計調查表乙份,請依說明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 101 年 4 月 17 日臺國(二)字第 1010069102 號函辦
理。
二、為增進教師專業素養,並配合教育部推動國民小學教師加
註英語專長政策,請鼓勵 貴屬英語教師踴躍申請 101 年英
檢報名費之補助,補助原則如下:
(一)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於 101 年 1 月 1 日
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筆試或口試,並達到
CEF 架構之 B2 級(含 B2 級)者,得補助報名費。
(二)CEF 架構之對照表係由檢測單位自行公布,教師申請時
需將報考檢測之對照表一併附上。
(三)每位教師至多申請一種英語檢測報名費補助。
(四)請將報考單據、對照表及成績通知單等資料影印 2 份, 1
份留府備查, 1 份報部備查。
(五)請配合 101 年度教育部補助本縣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文
教學成效計畫子計畫三第 1 期(上半年)及第 2 期(下半年)
之經費核結,分別提供 101 年 1 月至 6 月或同年 7 至 12 月之
統計調查表(電子檔請傳送至schman@mail.cyc.edu.tw
管科信箱),併同前開說明二(四)之相關資料到府申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