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「教師請假規則」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1 年 4 月 27 日以臺參字第 1010071923C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,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條文、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)1 份,轉請 查照。 說明:依據教育部 101 年 4 月 27 日臺參字第 1010071923F 號函辦理
link to https://course.cyc.edu.tw/course/pub/cou_dsp.php?sch_id=104735 onclick=window.open(this.href);return false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