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函轉教育部公文,請貴校積極鼓勵並宣導外籍配偶在家教 子女學習母語,請 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 101 年 6 月 12 日臺社(二)字第 1010107674 號函 辦理。 二、請積極鼓勵轄內外籍配偶在家教子女學習母語,並告訴子 女學會媽媽的母語是一件光榮的事,「多一種語言,多一 扇窗」,讓新移民子女感受到與別人的不同是一種帶有光 榮的成就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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