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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轉達 訪客 - 體衛 | 2010-04-08 | 點閱數: 1149

請確實執行下列相關腸病毒防治措施:
(一)已發生腸病毒重症確定病例之學校,應立即成立專責因應
小組,啟動相關防疫機制,展開防治工作。
(二)加強宣導家長、教職員及學幼童應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
,勤洗手並掌握正確洗手時機(上廁所後、吃東西前、看
病前後、摟抱及餵食幼兒前、擤鼻涕後、回到家後及玩遊
戲後等),落實正確洗手 5 步驟【濕、搓(至少 20 秒)、沖、
捧、擦】。
(三)落實學幼童個人健康管理,鼓勵學生均衡飲食、適度運動
及充足睡眠,以提升免疫力;注意環境衛生清潔及通風;
流行期間,避免出入人潮擁擠,空氣不流通之公共場所;
兒童玩具經常清洗、消毒,勿讓玩具碰觸兒童口腔;幼童
之照顧者或接觸者應特別注意個人衛生。
(四)安親班及課後輔導等機構人員易成為傳染媒介,請特別加
強腸病毒宣導及作好個人衛生與場所清潔,並製作檢核表
,檢視宣導防治效果。且持續督導學校及學前機構,如有
疑似腸病毒群聚事件,應立即通知本府教育處及衛生單位
,以利採取相關防疫措施。
(五)對於腸病毒罹病學童,除就醫外,應請假在家休息,並持
續追蹤、照顧至康復為止。
四、請善加運用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開發之宣導手冊及海報
資料(掛於該局全球資訊網,網址:http://www.cdc.gov.tw
/sp.asp?xdurl=disease/disease_content.asp&id=1662&
mp=1&ctnode=1498#1「托兒所、幼稚園及國民小學教(保)
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」),運用前應檢視內容,依宣導對象
之不同作適當之調整,以達防治宣導之效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