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 106 年 1 月 4 日府民禮字第 1050255899 號函辦理。
二、中華民國 106 年孝行獎選拔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相關表件,請至本府網站縣府公告專區下載,網址: http://www.cyhg.gov.tw 。
三、獲選全國孝行獎得主之推薦人,將由內政部致贈感謝狀,並應邀參加孝行獎表揚典禮及參訪活動。
四、受推薦候選人經本縣評選小組實地訪查後,票選前 2 名參加內政部複選,另各候選人經審查確符選拔標準者,本府將擇期辦理表揚大會,致贈每位孝行楷模獎座及獎金。
五、有關孝行獎候選人推薦書內孝行事蹟簡介,請由推薦人或推薦單位詳實填報,勿由候選人以自傳方式自行舉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