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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導處 - 教導處 | 2019-10-25 | 點閱數: 518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10 月 17 日臺教國署國高
字第 1080119656 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貴校評估師資結構、學生學習需求、寒暑假留守人力等
因素,薦送教師參加。
三、科技領域(生活、資訊)增能學分班,可薦送原科舊證之在
職代理代課教師、專任教師。其餘學分班,限在職專任教
師。四、經統計全國需求,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大學於暑假或適
宜時間開辦學分班。後續作業如下:
(一)每班以招收 25 名至 50 名學員為原則,倘需求達 25 人以
上,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,未達 25 人則併至鄰近
縣市。
(二)確定開班大學後,依招生數及縣市提報數,依比例分配各縣市進修名額,後續由各大學依本次薦送教師順序通
知其檢送資料報名,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名單。
五、為加速本縣充裕師資落實教學正常化,請依階段薦送進
修:(三)國小:加註自然、加註英文、加註輔導等 5 類學分班。
(四)檢附旨揭需求及薦送表,請於 108 年 11 月 8 日(星期五)
前將 pdf 檔(逐級核章)、 Excel 檔,同時寄至本府承辦人
侯美玲老師信箱 mlhou@mail.cyhg.gov.tw(信箱設定自動
簽收)。
六、為保障教師個人進修權益、協助各級行政同仁業務減量,
凡獲公告錄取因故放棄進修者,將循例列入本縣延後薦送
名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