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檢送「100 年全國公教美展簡章」1 份,請轉知所屬同仁踴
躍創作參加,轉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100 年 1 月 3 日局授住字第 100030002
6 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美展為配合慶祝建國 100 年,增設漫畫類,與國畫、
書法、油畫、水彩、攝影等共為六大類。
三、本項參加對象為全國各機關、學校及事業機構所屬員工,
及其眷屬(限員工之配偶及直系血親)暨退休人員;請貴機
關(學校)轉知所屬依簡章規定擇優遴選送作品並繕造作品
清冊(如簡章附件)併同電子檔於 100 年 3 月 29 日至 30 日(星
期二、三)逕送本府人事處退休福利科點收。